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

快看|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东北证券被罚款超50万元

来源:界面新闻    时间:2023-05-08 18:21:5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实习记者 | 章宇璠

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发布了2条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于彦,时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风控条线总经理,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51.86万元;对于彦处罚款2.03万元。

东北证券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2000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过增资扩股成立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8月,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东北证券”,股票代码为000686。公司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注册资本为23.40亿元。

根据天眼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68072%)、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4.51621%)、流通A股(持股比例21.34651%)。

2022年12月14日,东北证券吉林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州中心支局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推荐内容

Copyright   2015-2022 太平洋导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