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有以下基本风险:
(资料图)
1.市场风险
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
2.信用风险
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以网上银行为例,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当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4.声誉风险
与传统风险比较,电子支付机构面临的声誉风险显得更为严重。以网上银行为例,传统业务中,最常见的声誉风险表现为一家银行出了财务问题以后,导致大量的储户挤兑。网上银行产生声誉风险的原因与传统业务有时候一样,有时候也不一样。不一样的是,网上银行可能由于技术设备的故障、由于系统的缺陷,导致客户失去对该银行的信心。找法网提醒您,重大的安全事故等会引起电子支付机构产生声誉风险。
5.结算风险
清算系统的国际化,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风险。
二、电子支付是是指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其主要特征包括:通过电子数据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开放的系统平台;低成本性和高效性;涉及多方参与人。
三、1.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
2.当事人应该对自己主观过错或技术,操作上的食物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均有过错时,视各自过错程度对于损害哦的影响而适用过错相抵原则;
4.双方均无过错时,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意外事件等可以作为免责事由;
5.因第三方行为造成的违约,据《民法典》规定,仍有债务人想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Copyright 2015-2022 太平洋导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