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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就有九名男子
轻信“出国务工暴富”传言
组队偷渡到缅甸务工
钱没赚到反而踩了法律红线
2023年3月31日,东兰法院对牙某明、牙某永、韦某剑等九人偷越国(边)境一案做出宣判。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5月间,经一名福建人介绍,被告人牙某明、牙某永、韦某剑、韦某毅、韦某华、韦某杰、罗某约、韦某佳、牙某光等人,为获取高额工资,决定一起偷渡到缅甸从事水电站挖隧道工作。
▲9名被告人在宣判现场
2020年5月17日,九名被告人在百色汇合后乘坐动车至昆明,再转乘飞机至澜沧市景迈机场,后在一王姓浙江老板的帮助下,结伙乘坐车辆赶到边境,又从小路偷渡至缅甸境内,然后在缅甸佤邦南邓特区一水电站务工。当被告人牙某明等九人看到东兰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劝返滞缅人员的通告》后,主动联系警方,陆续报关回国后被云南边境警方行政处罚。
另查明,被告人牙某明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12月14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
牙某明、牙某永、韦某剑等九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九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审判,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均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宣读判决书
法院判决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牙某明、牙某永、韦某剑等九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缅北不是淘金天堂
警惕高薪骗局
偷越国境等待的只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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