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办理如下:
【资料图】
1.起诉方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起诉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及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
3.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再审理,调解不成功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4.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等。找法网提醒您,该异地依法应当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此时其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异地离婚起诉书可以这样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离婚有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下一篇:最后一页
Copyright 2015-2022 太平洋导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